浙商证券-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系列研究报告之五:哪些财产税值得关注?-240718
证券研究报告|宏观深度报告|中国宏观http://www.stocke.com.cn1/11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宏观深度报告报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哪些财产税值得关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系列研究报告之五核心观点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主要的课税对象一般可分为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和动产(如车辆、船舶等)。我国财产税可划归为直接税,具体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我们判断,新一轮财税体制改...